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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资助方法是什么
[2009-03-26 15:30:09]

上海市火炬计划管理办法

      (1) 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节能与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2) 项目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项目达标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
      (3) 重点资助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并已取得发明专利的产业化项目;重点资助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省市级重大和重点科研项目成果的产业化;重点资助大中型企业集团、区县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实施的产业化项目;
      (4) 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资助的项目符合以上支持领域和火炬计划要求的项目,可直接转列为本年度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不再另行申报。
资助方法:资助金额一般在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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