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1.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写以下相关表格:
  
表格一:《装修申报表》(需要您及您的装修公司加盖公章)
  
表格二:《装修施工承诺书》(需要您的装修公司加盖公章)
表格三:《装修临时用电申请表》(如需)(需要您及您的装修公司加盖公章)
表格四:《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如需)(需要您的装修公司加盖公章)
2
)请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并注明此次将对租赁单元所做的主要改动项目
3)请提供装修公司装修方案,包括装修进度表
4
)请提供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装修合同复印件
2
、同时您的装修设计方案需向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并将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抄送业主及物业管理处 
审批

      业主和物业管理处将对您提供的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如涉及单元结构的改动、对单元外貌有重大影响或对园区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物业管理处需将资料转报,请业主进行审核。

施工

      在获得主管消防单位批复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以及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书面批复后,您即可通知您的装修公司前来申请施工许可证,您的装修公司需要办理以下事宜:
1
、您或您的装修公司需要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人民币的标准缴纳建筑垃圾清运费,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按2000元收取;为了确保大楼的管理秩序并保证其他楼层正常使用,按每平方建筑面积5元人民币的标准缴纳装修保证金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按2000元收取。        
2
、请装修公司到租赁单元所在物业管理处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同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工本费为每张20元、施工许可证30元)。
3
、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及《安全责任书》。
4
、物业管理处向您核发《施工许可证》。您的装修公司就可以开始为您装修单元。

检查
      在装修施工期间,物业管理处有关人员会定期和抽查施工现场情况。如发现任何违规的操作,物业管理处将会要求装修公司停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当此类情况发生时,可能会影响您的工期,因此,请您务必配合物业管理处督促您的装修公司规范施工。如您的装修要求有任何变动,请您务必提前按规定程序告知物业管理处,以方便物业管理处及时配合您的工作。 
验收
      装修结束后,您需要向主管消防、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审核意见抄送物业管理处备案。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请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验收。在此之前,请结清所有的相关费用 
完成

      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您的装修公司应向物业管理处交回所有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物业管理处将按相关规定退还装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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