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操作细则》的原则,现发布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2009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助范围
申请资助的企业或项目团队(地域不限)需入驻或即将入驻浦东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见《新区孵化器机构推荐名单》),作为孵化企业孵化科技项目。具体申请条件按照《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操作细则》的原则执行。
项目和科技成果已有发明专利或经过项目实施能形成发明专利的,优先予以立项支持。
二、申报材料
1、孵化器资助资金申请表;
2、商业计划书;
3、入驻孵化器与孵化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或投资意向书;
4、入驻孵化器对孵化企业的投资评估报告;
5、附件材料。包括孵化企业法人代表、最大股东以及科技项目负责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根据申请表填写要求的相关附件。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由孵化企业提交至操作机构。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需带齐原件,由操作机构进行审核。如需其它证明材料,操作机构将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主体信用评估:
项目初审后,需由上海市浦东诚信体系服务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估,形成《孵化器资助资金申请主体信用评估报告》。
2、注册变更事项:
孵化企业在得到操作部门通知后,需在两个月内办理注册变更,项目团队应进行新办企业的工商注册。
3、日常管理:
操作机构和基金办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孵化器资助资金操作细则》对孵化企业进行跟踪检查。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委托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被资助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财务指导。
四、 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网上常年受理,集中报批。
2、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窗口:
地址: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一楼A10号窗口
联系人:王 欣(节假日和星期一下午不接待咨询)
联系电话:68622300、68542222-88110
操作机构: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 址: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350号南楼402室
联系人:吴 洁
联系电话:50801968*8507分机
电子邮件:cooperation@sppc.org.cn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