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资助专项资金 2009年度申报指南
[2009-05-12 14:18:11]

      根据《浦东新区促进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浦府〔2008〕233号)文件精神,以及《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科技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资助专项资金操作细则》的原则,现发布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资助专项资金2009年度申报指南。

一、资助范围和申请条件
      按照《浦东新区科技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资助专项资金操作细则》的原则执行。

二、申请渠道和申请材料
      本专项资金实行一门式网上受理,常年受理,集中报批。根据在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上发布的《科技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资助专项资金操作细则》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下载并填写“科技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并在网上提交,然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受理窗口,主要包括:
      (一)科技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公司营业执照;
      (三)税务登记证;
      (四)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的股改上市相关协议;
      (五)企业近三年来的融资证明文件;
      (六)企业上市申请在上海市证监局或者海外上市管理机构备案或受理的证明文件;(备案企业需提供)
      (七)企业为完成股改而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凭证。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窗口: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一楼A12号窗口
      联 系 人:石福春
      电    话:68542222*88112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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