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2009-05-11 19:48:34]
根据《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投资兴办企业有关规定》的通知,上海市人事局为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进行认定。
(1) 申请表: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2) 登记表:原件1份 复印件2份(贴照片2张)
(3) 护照: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4) 学位证书: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5) 国外长期居住证:验证原件 复印件2份
(6)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7)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8) 产权证:复印件2份
(9) 委托书:原件1份 复印件1份(写明代为签字有效并负法律责任) [取得资格认定证书后需任选一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 [如果没有原件,则需提供驻中国使馆验证过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