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商年检通知
[2011-03-09 16:17:48]
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在浦东新区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应在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参加2010年度企业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参加新区外资企业联合年检,但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承包商)和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不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但仍应申报2010年度工商年检。

